各位同學:
為了加強博士研究生的國際化培養(yǎng),促進教育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根據(jù)《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yǎng)計劃管理辦法》,學校啟動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yǎng)計劃(以下簡稱“國際合作培養(yǎng)計劃”)選派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yǎng)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校中國籍在讀博士研究生到國外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以下簡稱“境外接收單位”)進行學習研究,回國進行論文答辯,取得國內(nèi)學位。訪學期限為6—12個月。
本年度錄取人員須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二、申報原則和條件
堅持聯(lián)合培養(yǎng)與科教合作緊密結合的原則,優(yōu)先支持申報與中國科學院或我校簽署過合作協(xié)議的項目。
申請人的具體要求條件為:
(一)、系我校在讀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派出前須已轉為博士研究生。
(二)、學習成績優(yōu)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課程學習。
(四)、外語能力符合境外接收單位的要求。
(五)、申請時應已獲得境外接收單位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
三、項目介紹
本次可申報2個項目,即綜合項目和中丹聯(lián)合培養(yǎng)項目。本計劃DAAD項目和Fraunhofer項目2024年度的遴選工作已于上半年完成;2025年度的申報工作將于近期啟動,敬請關注國科大官網(wǎng)通知公告欄。
(一)、綜合項目
本項目資助博士研究生到世界各國高水平科教機構及中國科學院海外科教合作中心外方合作單位進行學習、研究。優(yōu)先錄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
1、境外接收單位為世界排名前100名或學科排名前100名的科教機構(主要參照ARWU排名);
2、境外接收單位為訪學國家排名前列或重要的科教機構;
3、境外接收單位為中科院海外科教合作中心外方合作單位;
4、在讀單位與境外接收單位有實質性合作,或國內(nèi)、外導師間已建立實質性交流合作。
(二)、中丹聯(lián)合培養(yǎng)項目
本項目資助博士研究生到丹麥哥本哈根大學、奧胡斯大學、南丹麥大學、奧爾堡大學、洛斯基勒大學、丹麥科技大學、哥本哈根商學院、哥本哈根信息技術大學進行學習研究(詳見中丹科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sinodanishcenter.com)。限中丹學院學生申報。
四、資助辦法
入選者可獲得如下資助:
(一)、第一年訪學期間生活費(資助標準參照國家公派留學生獎學金標準執(zhí)行)。
(二)、往返國際旅費1次(由訪學人員先行墊付,訪學結束后按財務制度以補助的形式發(fā)放)。
五、材料報送時間和要求
請有意向申報的同學于2024年11月18日前將下列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部,其中電子版材料請按以下名稱建立三層文件夾:
第一層文件名:“XX(亞熱帶生態(tài)所)—2024國際合作培養(yǎng)計劃”。
第二層文件名:申請人姓名,內(nèi)含該申請人的材料,包括申請表及補充材料。
所有申請材料須按以下順序排列:
(一)、《國際合作培養(yǎng)計劃初選匯總表》(附件1)紙版、電子版(Excel格式)一式1份。
(二)、《國際合作培養(yǎng)計劃申請表》(附件2)紙版、電子版一式1份。
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1、碩博連讀的申請人填寫“碩轉博/攻讀博士時間”欄目時請在時間后注明“碩轉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導師與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欄目中的“外方”指申請人擬申請的境外接收單位。
3、 “在學期間發(fā)表論文”欄,請注明刊物名稱、影響因子、署名單位是否有中國科學院大學。
(三)、請?zhí)峤幌铝胁牧?,命名為“補充材料”(只需電子版,均為PDF格式,不超過10MB):
1、外語成績證明,如雅思、托福、GRE和CET6等證書掃描件。
2、境外接收單位邀請信。
(備注:內(nèi)容須包括邀請人的姓名、單位、訪問目的、被邀請人的姓名、到訪日期、停留時間、以及費用負擔等情況。邀請信須有邀請人的手書簽名。)
3、在學期間已發(fā)表文章(首頁及摘要頁)或文章錄用函(并附導師簽字)及專利證明書等。
4、獲獎證書掃描件。
(四)、申報中丹聯(lián)合培養(yǎng)項目的申請人,還需報送《中丹聯(lián)合培養(yǎng)項目申請表》(紙版、電子版)(英文,附件3)一式1份。
研究生部
2024年10月25日